影/假裝配合盤查向警開槍後逃逸 1警受槍傷16小時內逮捕通緝犯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所長林鈺家、警員林俞宏於21日執行21至23時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其車輛陷於農田裡面無法動彈,警方到達現場見有一輛轎車陷於農田裡,警方便協助聯絡拖吊車,於查證該名男子為通緝犯時,犯嫌便立即從褲子後方拿出手槍並向員警開槍,員警見狀也立即反擊8槍,於槍戰過程中,警員林俞宏右側頭皮遭子彈擦過流血,送往醫院救治,幸好無生命危險,犯嫌則逃離現場。


▲局長林故廷及臺西警分局長黃世德也立即趕赴醫院探視受傷員警,並嘉勉林員奮不顧身緝匪的英勇行徑。
(圖/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林故廷及臺西警分局長黃世德也立即趕赴醫院探視受傷員警,並嘉勉林員奮不顧身緝匪的英勇行徑。局長林故廷獲悉上情後,立即指示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西分局成立專案小組,並於22日上午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戴文亮知悉後,甚為重視,交由該署檢察官程慧晶指揮偵辦。


▲警方並查獲犯案手槍一把、現金、子彈29發及毒品。
(圖/記者蘇榮泉攝)

調閱發生地點附近監視器及研判可能經過之路線,並以地毯式逐一搜尋,經22日員警查訪發現謝嫌有竊取自行車代步及鞋子等情事,同日在麥寮鄉新吉路工寮見疑似有人探頭查看,隨即將該工寮圍住,阻斷犯嫌逃逸路線,當場逮捕謝姓犯嫌,並查獲犯案手槍一把、現金、子彈29發及毒品,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槍砲通緝、毒品、竊盜、殺人未遂及妨害公務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程慧晶指揮偵辦。


▲警方到達現場見有一輛轎車陷於農田裡。
(圖/記者蘇榮泉攝)

經調查,該通緝犯為謝姓犯嫌(男,彰化人,63年次)涉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案件,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確定,但未到案執行而通緝中。22日晚間,經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姓犯嫌涉嫌殺人未遂、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但因謝姓犯嫌上開案件通緝中,無羈押必要,將謝姓犯嫌發監執行。


▲警方在麥寮鄉新吉路工寮見疑似有人探頭查看,隨即將該工寮圍住,阻斷犯嫌逃逸路線,當場逮捕謝姓犯嫌。
(圖/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地方檢察署呼籲,對於攻擊員警的惡徒,必定從嚴、從速、從重究辦,以捍衛執法尊嚴及安全,另外,雲林檢、警對犯罪零容忍,不法之徒切莫以身試法。


▲局長林故廷至雲林長庚醫院慰問受傷員警並嘉勉林員奮不顧身。
(圖/記者蘇榮泉攝)

分局長黄世德表示,面對歹徒時員警能保持冷靜使用警械,靈敏的反應值得稱讚,提醒所屬員警,在外執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覺性,不論是刑事案件或是為民服務都不可掉以輕心,保障自身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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